遇见一本书作文600字(合集14篇)
书是人类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它和水、空气一样,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看这本书时,我觉得第十三章“大出风头”十分精彩。大家都用惊讶的眼神看着xxx,想不到一只小小的蟋蟀竟能唱出xxx的《小夜曲》。xxx觉得,不就是一点皮毛吗?小意思!经过不懈的努力,它终于越来越火,登上了《纽约时报》和《美国音乐》这样有名的杂志,所有的歌迷都为它神魂颠倒。
这本书的语句也非常优美。比如这句:“于是,一切都安静下来,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空虚,仿佛整个车站始终都在等待那些成群的人潮投向它的怀抱……”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友谊足以温暖这个寒冷的世界。任何度过这本书的人,无论是成人还是孩子,都会记住那只名叫xxx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对于蟋蟀xxx来说,出名非它所愿,纯粹事出偶然。而自由才是它的自我选择。重温一下xxx的故事,能够激活我们对于昨天的温暖记忆,对可以自由选择时代的遥远感动。
这就是这本我最喜欢的书,它内容丰富,格调健康,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聆听自然的乐音,感受心灵的旅程,那份美好的情感值得一辈子珍藏。
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经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五百年的回首等待让席慕容换得一段尘缘,可我只有逐步的靠近你,方能看见你的盛放。
天目山,以天为首,四季为木,山处江南,每每一个季节令人都会想起。她有有夏的鲜艳、灼热,秋的沉淀与积蓄,冬的庄严与严峻,但我还是会立即想到春—美好、充满希望。盛放她的美的春天。
人生不留下点遗憾总不会美满,我第一次游山是在冬天,白雪覆盖,通灵成性。她的灵性也便于如此,以雪为喻,落雪化水,他不是深潭会让人看的透,触的明,我自人她是浅溪,平易近人,一听她的名字没有五岳那么庄严。她浅而清,清则透,透易明。于此游山是虽心情愉悦,但也未必能将她了解清楚。
我第二次游山也并未赶上正春,而是秋季。来到山脚,自叹这个秋季比别处温柔,他的沉淀我看见了:几处水杉别样滋味,半死梧桐落下点点回忆。母亲常说山上的些许树种还是她当年亲手栽下,只是现在不知道是否存活。我望着母亲满脸的阳光与些许阴霾,才知此处为何民风淳朴,代代以此山为荣。
经过夏季的一消,山中的秋意也浓了起来,古人对此季节是最为敏感不过了,一叶知秋,落叶便愁。山中的落叶已经铺满山路,更有枯黄落叶偏偏下坠,倘若如此,文人墨客岂不是愁更愁?呵呵,解铃还需系铃人,也许,我会常在不经意的想到你们,就像今天的微风吹落一两片叶子那样心随自然。隔着不远不近的时空,倘若有风吹到你时,要记得那是我托它带给你的问候。
是谁将你勾勒成传世的佳人,浅浅的微笑如江南的烟雨。绵绵细雨另此山朦胧之美脱颖而现,可惜我现在身在此山中,只是察觉不出罢了。有人说天目山的巨树是一绝,没错,但山泉自然不比夸赞,山泉虽少了春日的恬静与欢快,但它至少还有落叶的陪伴,山泉叮咚,从山的这头开始,自山的那头终,山的血脉莫过于如此,少了它,山林定会逊色几分。现在想起易安的那首《双调忆王孙》,“山光水色与人亲,说不尽,无穷好”。不正是如此?
“花有花的世界,草有草的地盘,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途径山的某一处角落,也许是它太过低调,才不会被人们轻易发现,我看见着不显眼的标语,心中纳闷:树何在?但又当我看见漫山遍野的树,显然我是多虑了,也许是他们太过显眼,此处才会生得这样的标语吧?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
落地的细细碎花,细看。传送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座花冢,埋藏着那些滂沱凄美的却不为外人道的情感。花冢我是没有的。而我心中的树冢。被春的寂寞上了一道枷锁。
我是什么时候遇见它的呢?
好像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当我回到奶奶家,它伸着舌头,迈着四条小短腿,像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热情地奔向我,亲热地在我身旁转着,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天使,让我觉得四周仿佛不再寒冷。后来我才知道,这只小狗是属于我的了,它的眼睛是黑色的,当它看着你的时候,你可以从它的眼中看出它心中所想:对你浓浓的爱与忠诚、信任。它的毛发十分旺盛,全身毛茸茸的,尤其是颈部有三四厘米长,当它奔跑起来,耳朵贴在脑后,一身长发被风吹得篷起来,像一只小型的雪白的狼,威风凛凛。因此我给它取了个名字——酷酷。
酷酷十分活泼,它总是扑到我的腿上不停地舔着我的手,不一会儿,我的手便湿漉漉的。每天,我都会带着它去外边溜达一番,以此让它发泄它那无处安放的旺盛的精力,酷酷喜欢去野外散步,它总是把我拉离xxx路,走进山里,在山里酷酷开始玩耍,它使尽全身的力气冲向前方,势不可挡,突然停下奔跑,头和身子猛地向后转,借着之前向前冲的力量,一下转过身来,尾巴竖起来不停地摇晃着,将身子平衡,然后又拼命迈动四条腿,箭一般地冲了出去,突然刹注脚,转过身来……就这样来回地跑动,直到它身疲力尽。
一天下午,我回到家时酷酷却没有冲上来迎接我,我心中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我找遍了所有地方,都没有发现它的踪影,最后在大人口中得知:酷酷咬了人,被杀掉了。我不敢相信,酷酷怎么会咬人呢?可事实告诉我,它确实咬了人,我十分悲伤,从此再也没有养过狗。感谢在我的生命中遇到了酷酷这条可爱的小狗,它给了我许多欢乐,可我却没有好好教导它,给了它一个悲惨的结局。
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
在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遇见了最美的你
——题记
忆.初
我会每天晚上,一边散步,一边打电话和你聊天,每天上课也会给你传小纸条,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话那么多,好像永远也说不完,委屈,秘密什么的都会跟你说,没带饭盒也会跟你共用饭盒,这是什么?我想这就是所谓的闺蜜罢了。当初,每天必不可少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你,现在还好吗?
看.录
翻翻你给我的相片,留过的言,写过的同学录,都是同学录罢了,唯一不同的是:一张是20xx年的,一张是现在的,你的字还是那么工整,梦想还是那么伟大------设计师或环游世界,格言还是:我的世界里没有“不可能”,你还是喜欢叫我亲,童还有姿,你喜欢的颜色还是天蓝,谢谢你,没忘记我们的十年之约。
毕业后,我们不在同一所学校,可还是用写信的方式来维持我们的.关系,因为我怕哪天我们在街上遇到会如同陌生人般擦肩而过,我问过你:毕业后,我们不会在同一所学校了,关系还会像现在这么好吗?你说会,因为我们是GM(闺蜜)嘛。我看着你笑了,尽管问过你,可我还是怕。
“以后,你转校了,一定要回来看我”“好,你要我什么时候回”“年年都回”“嗯”
“到了那边要给我写信哦”
“以后,我们要一起考四中和一中哦”“好”
“亲,让我们大步向前,追逐我俩心中各自的梦想”
“我相信,在这之后还有无数次的留言”
“我俩手执素笔,你来一封,我回一封,细细品味,我俩那如胶似漆的友谊,生活中的点滴。”
“十年之约,永远在我心中茁壮成长”
呐,谢谢你,在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遇见你最美的你。
就这样,我们像一场倾盆大雨,落在一起又各自离去,但无论我们身在何方,都会记得我们为何出发,为何奋斗,我们在那所学校的传奇,在那个考场的专注,在那所学校的奋斗,会随着记忆逐渐清晰。
也许,我不会甜言蜜语,也许,我们闹过矛盾,打过架,可这些将伴随着记忆渐渐消失。
——后记
在茫茫人海中,回眸瞬间,定格永恒。
——题记
友谊,是心与心的结合开出最美的花朵,是朋友之间互信互利昂的两颗真挚的心,是我们这一生当中最美的遇见。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第一次迈入附中的大门,随意的转头,却看到了你,似尘世中的仙子,白衣飘飘,目光坚定,美丽如画。这一幕就在我脑海中定格,沉了永久的回忆。
不知是不是我们就是有缘分,在我踏入班里是,竟然看到你天真的面孔。我有一种莫名的欣喜,莫名的想要接近你。
我们还是成了朋友,我相信我们的友谊是纯真的,是永久的,但我错了,“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何称君子?好吧,既然是一次错误,那就放手,这不是一次美丽的遇见,而是一个错误的相遇。不要说我背叛了你,我现在都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你,朋友嘛?还是祝你名,抑或同学?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吧,我已面壁思过了。
愿,我能真正的一次友谊的美丽遇见。
后记:
她终于找到我,说了一声再见,我一个人在秋天枫叶飞舞中,承受背叛的孤独,想想曾经的回忆,品味里面的甜与苦,等待着真正的美丽遇见。
人生相遇本偶然,聚散何殊云与烟。忆昔遗我双竿竹,与君皆在垂髫年。
——题记
都说遇见是人世几生几世修来的缘份,而遇见那棵老树,是我永远也无法忘怀的美好。
听老一辈的人说,那棵树在解放前就已种下,一直都是一年一轮回地进行着新陈代谢,日夜不停。我们左邻右里的人都对它心存敬畏,从它的树荫下路过时都显得格外庄重。
依稀记得年少时的我喜欢独自一人躺在树下的长凳上,仔细地观察这棵树。透过疏密不一的阳光,一切都显得那么惬意。高大的树身上有着不同时代的刻痕,树叶上卧着鲜艳的瓢虫,随着微风和树叶一起舞动,让我起了庄xxx的那棵”无用之用“的大树。
这样的时光随着年龄的增长却在慢慢地减少,这让我更加希望能重温年少的日子。也让我格外向往xxx“采菊东篱下“的闲适;渴望xxx”功成归看五湖春“的潇洒;心仪仁甫”傲煞人间万户xxx的坦荡。我的梦想,就是像那棵老树那样,怡然自得地生活下去。虽然这个梦想非常不合实际,但却是曾经支持我努力向上的目标。
在小学的最后时光,我提前得知结业考试成绩极差,想在那棵老树下平复情绪,却失望地发现长凳边仅存一个大洞,洞底有许多残叶败叶与死去多时的瓢虫。抬头望向天边,白云依然悠悠,清风依旧徐徐、我内心却顿感惆怅,似有所失。我知道与那棵老树一起远离我的,还有我安适的青葱岁月。我至今仍清楚的地记,那天我在长凳边站立良久,直至夜深人静才无奈离去。
离开了老树的我生活也发生了许多变化。现在的,被紧张忙碌的学习压得喘不过气来,每天我很晚匆匆忙忙回到院子里,看着长凳旁边空空当当的地方,脸上都会流露出一丝不舍与茫然。这样的日子过了有一段,有一天放学较早,天色也还未黑,我又来到长凳旁,这次却惊喜地发现在那空空的树洞里却有株幼小的新苗却也已破土而出。我大喜过望,虽然知道不是原来那树,却仍固执的当作是那树的第二次轮回,为了与我的再次相遇。想起之前曾被你的根绊倒,被你的皮蹭伤,曾在你的干上刻字,曾在你的枝上捉瓢虫,总令我难忘的是把你当作良师益友的岁月。
与老树的再次相遇,让我感到分外美好,我重拾了儿时的梦想与回忆。有时,我们会为了更高远的目标舍弃自己儿时的梦想,可那样的自己却每每感到梦想的遥不可及,让我们徘徊其途,身心交瘁,庆幸有老树相遇相守。给我安慰,让我能暂时放松自己,重拾信心。
我虽未曾赏过xxx,也未曾看尽洛阳花,但我也曾泛舟西湖上,也曾品过个园竹,虽然经历了世间许多妙处,但让我永存心间的仍是与老树相遇相知的种种美好。这正是:昔看xxx与君别,今听玄蝉君又回!
书为友如同与人为友,我们应该选择最好的书。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好朋友,从它那里我们能吸收到很多好的东西。在书的身上能寻找到在课堂上所学不到的知识,课本外所找不到的欢乐。在书的海洋中畅游既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又是一种知识上的收获。书是灯塔,给大海的孤帆引导方向:书是翅膀,载着奇异的幻想在蓝天中飞翔:书是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
我爱读书,因为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分清美丑,明辨是非。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是啊,读一本好书使我们可以从圣贤和智者的叮咛中顿悟人生的真谛,从伟人的人生记录中感悟崇高的境界和高尚的情怀,从科学家奋斗的文字里体会攀登的艰辛和执着,从英雄可歌可泣的故事中找到他们同命运搏击的坚强意志。
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的阶梯,是她,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读书,真好!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读书就像吃饭一样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丰富多彩的书籍世界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漂亮老师和坏小子。
这本书讲述了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女大学生米兰,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聘为白果林小学六三班的班主任。因此与坏小子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发生了一系列既温暖又幽默风趣的故事。他带领学生们跳芭拉芭拉舞,她去家访编着谎言送偏方,她教一个软弱的男生如何捍卫自己的尊严,面对险境她巧用计谋教学生自己保护自己,在上课前化妆体现了他对学生的尊重,毕业考试前她带着全班学生去郊外踏青放松心情......
其中,她教一个软弱的男生如何捍卫自己的尊严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之一。一个长的比一般女孩还漂亮的男孩————xxx因经常遭到别人欺负而转学到白果林小学,当他再次受欺负时,米老师不许xxx找她,也不许他找他的妈妈,而是教他打拳,教他用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后来坏小子们又叫他xxx小妹,他很生气,竞挥起拳头打了他们一顿。从此xxx就没再受欺负。
带病坚持工作,是我们树立的一种榜样,要发扬的一种精神,甚至是衡量一个好老师的标准。当一位老师带着一副病容面对学生时,有谁想过学生们的感受吗?有,米兰就想过。一天,她感冒了,脸色很不好看。在上课前她化了淡淡的妆。为这,年级组长xxx老师对她很不满,她看不惯,还反应到教导主任那里。xxx委婉地找米兰谈话,她说她知道米兰以前一直想当电视主持人的',主持人出镜前化化妆是无可非议的。但她现在是老师没有必要在上课前化妆。米老师说有必要,主持人在出境前化妆是为了把最美好的形象呈现给观众们,是对观众的尊重;她在上课前化妆是想在学生面前有一个精神整洁的形象,难道有什么不对吗?xxx无话可说。
《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一本让人恍然大悟的书。
“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是啊,书籍就像是一杯清甜的茶,越品越香。最近,我迷上了推理小说——《xxx斯探案集》,特别想把它推荐给大家。
书中的主人公——侦探xxx斯是一个极具天赋的侦探,他有着极强的观察力、记忆力、演绎推理能力,以及天才的化妆才能,经常通过伪装获得线索。印象中的他,总是有着神秘的本领,不管多么复杂的案件,到他手里都能顺利破解,让人不由得不xxx尔摩斯先生的头脑、缜密的分析、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书中,xxx斯有一个得力助手-——xxx医生,xxx医生以前曾是一名军医,但和xxx斯一样,也十分热爱“侦探”这门职业,帮助xxx斯打败一个又一个罪犯,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这部小说全集共有10册,每本均会介绍两起破案故事,一件件跌宕起伏、悬念丛生的案件让人困惑难解,但大侦探xxx斯却靠他出色的破案天赋总能另辟蹊径,抓住丝丝缕缕的细节进行推理分析,成功抓住幕后的真凶。
印象里,在《斑点带子案》中,xxx斯遇到了棘手的密室杀人案,房间里没有可疑的线索。但他通过仔细地观察,发现床边有一根铃拉绳是新装的,通过这根不起眼的绳子,xxx斯顺藤摸瓜,找到了隐蔽的小小通气孔,最终查明了谁是真凶。
而在《血字的研究》中,通过现场的足迹和车轮印,墙上的血字,一枚金戒指等一一细节,xxx斯推断出凶手是个6英尺多面色发红的中年男人,与被害者是仇敌关系,凶手是想利用金戒指使被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者不在场的女人,他通过这些线索找到了罪犯。
细细回味,在整部小说中,这样的细节真的是不胜枚举,而xxx斯正是通过这样的细节推导出真相,对待这样惊险的案件,大家难道不想亲自去探个究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海洋,它是香醇的咖啡,也是新鲜的果汁……书是一位朋友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我们遨游知识世界,领略知识的风情,让人回味无穷。我是个小书虫,爱看形形色色的科学读本,但在那密密层层的书堆中,我最爱看的.还是《可怕的科学。巧克力秘闻》了。
细细读了一下书本介绍,这本书主要围绕如何制作巧克力。那么,巧克力到底怎么做呢?于是,我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后来才知道,要制作巧克力必须要有可可豆荚,什么是可可豆荚?可可豆荚是可可豆树上摘下来的果实,可可豆树上3~4年才结出可可豆荚,能够产80多个左右,每个可可豆大约有15~20厘米,而可可豆荚只有6年成熟后被使用,每棵树产可可豆年数只有40年,可以说相当不容易。了解完可可豆荚,就要了解巧克力的制作了。首先,把可可豆荚用手小心翼翼的摘取,然后把可可豆放置在器物中5~6天(最多),在此期间,注意用用乳酸,醋和酒精发酵,使可可豆荚有一股诱人的芳香并使其变成深黑色,之后把豆荚放在阳光下暴晒,晒后清洗,以400摄氏度烘炒100秒,粉碎,磨成粉末,混合自己的配方(如:牛奶,饼干粒等),用模具固定好形状,冰冻,这样,巧克力就完成了。
这本书真是良师益友,这本书是一个宝库,要了解巧克力,必须用它。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如何制作巧克力,了解了制作巧克力之不易,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希望大家也去读一读。
一天,xxx到姨妈家去了,xxx就带着儿子xxx逛书店。到了书店,xxx和xxx看见书架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不知道买哪本好。这时,xxx看见一个柜台前站着一个推销员,就拉着xxx走过去。推销员说:“小朋友,这是一本好书。我给我儿子也买了一本,你叫你爸爸也给你买一本吧。”xxx对xxx说:“老爸,你也给我买一本吧。”xxx说:“没问题,我们就买一本吧。”xxx高兴极了。
回家的路上,xxx捧着书边走边看,看到精彩的地方,不时发出哈哈哈的笑声。xxx听见笑声,就弯着腰背着手,跟在后面一起看书。他们越看越入迷,走着走着就走过了家门。他们一按门铃,走出来一个老爷爷,问他们找谁。他们这时才发现走错了,又转过身走回去,才到了自己家。
回到家,xxx觉得口渴了,就用茶壶烧水准备泡茶。xxx看书正看得津津有味,忘了找凳子坐,一直在那里站着看。xxx看见了,也把头伸过去,跟着xxx一起看。xxx边往茶壶里放茶叶边看书,茶叶抓了一撮又一撮,最后把一包茶叶都放进去了。茶泡好了,苦得像中药一样,都没法喝了。
晚上,xxx给浴缸放水,叫xxx准备洗澡。xxx还没把书看完,就坐在浴缸边沿看书。书上有几个字不认识,xxx问xxx。xxx就把书拿过来念给xxx听,不知不觉就坐到浴缸里去了。这时,xxx从姨妈家回来了。她看见卫生间亮着灯,还听见有念书声,就走了进去。一进门,xxx就大叫了起来:“xxx,你怎么穿着衣服坐在放满水的浴缸里念书?xxx,你怎么也不提醒你老爸一声,还在听他念书?你们真是一对xxx父子啊!”
骑在温暖柔软的鸵鸟背上飞跑,让小狮子吮吸着手指午睡,赤身在河边以象鼻的喷水洗浴,和花斑猎豹一起打滚儿,搂着大蛇玩耍……我们连想都不敢想的这些事情,一个叫蒂皮的法国小女孩,在十岁之前就把这些吓人的事情全做完了。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些内容就是在我今天为大家推荐的一本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里所展现出来的。
看!这本书的封面,那个飘着金色长发、赤着身的就是蒂皮,你看她骑着一只鸵鸟,一副多么怡然自得的样子呀!一个小女孩和一只鸵鸟,好像从来没有分开过。小女孩蒂皮与其说是坐在鸵鸟背上,还不如说是从鸵鸟背上长出来的一样。她怎么可以这么神气活现?原来是因为“坐在鸵鸟背上很舒服”,尽管鸵鸟有着锋利的足以对捕猎者开膛破肚的“距”(即指甲),它对蒂皮却十分友好。
蒂皮的爸爸妈妈是长年工作在非洲的野生动物摄影师,非常热爱大自然。蒂皮从小就出生在非洲的纳米比亚,所以她小小年纪就拥有着在非洲的神秘生活体验。《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就是描绘蒂皮与非洲野生动物交朋友的纪实故事。
当你翻开这本书,一定会被书中一连串逼真动人、美不胜收的图片所吸引,下面就让大家先睹为快,欣赏几xxx和动物们友好相处的照片吧!
现在你一定会被这本书所吸引了吧,当你再结合书中的文字去看时,你肯定会爱上这本书的主人公和那些与她融为一体的野生动物。因为,我们的心与自然与动物是相通的。在纯净的未受人类干扰的自然界,许多动物都能与人亲密无间地相处。什么时候,这样美妙的事情也能发生在我们身上呀?我也能像蒂皮一样和我喜爱的动物朋友们一起嬉闹、奔跑。
同学们,让我们都去热爱动物、热爱大自然吧!那么,你不能不看这本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哦!
写什么好呢?我一个人静静地思考着。新的一学期到了,老师让我们写日记,这也是我们第一次写循环日记,更让我高兴的是,我是写日记的小组长,我非常高兴,我应该开个好头,我觉得我应该写我们的xxx老师。
人们常讲,老师是园丁,但我觉得我们班的班主任xxx老师却像一本书。
上语文课的时候,我觉得xxx老师是本《百科全书》,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漫游。今天语文课上的是《长城和运河》,同学们提出了很多问题,比如:长城有多长? 京杭大运河为什么用“女”字旁的她来称呼?……不管我们提出多少问题,xxx老师都会不厌其烦地给我们解说。
出黑板报时,我觉得xxx老师像一本《绘画书》,老师画的人就像真的人一样活灵活现,好看极了。
在演课本剧的时候,我的好朋友xxx清,她是女生,可演的却是男生。别人就嘲笑她,xxx清哭了,我们的xxx老师看到她哭了,就去安慰她,还讲个笑话给她听,老师还给xxx清饼干吃,xxx清终于不哭了,还笑了,这时我觉得xxx老师像本《安慰书》。
写字课时,我觉得xxx老师是一本《钢笔字帖》,xxx老师写的字实在太好看了,刚健有力。
在作文课时,老师又像一本《作文大全》,有讲不完的故事情节,出口成章。
最后,我觉得老师更像一本《思想品德书》,她教我们勤奋,还教我们在生活中怎样帮助别人。
xxx老师,您是一本好书,有了您这本书,我们会学到很多的知识,健康快乐地成长。
在繁华地段,选一个安静的空间,享受午后阳光的温暖。像脱下外套一样,脱下内心的焦躁与不安;以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方式,和过去的那些不开心说再见,然后静静地去耕耘心中的一块田。可以想念的人,都统统想念一遍;方便拨通的电话,也试着拨一遍,说一些话,聊过去,聊现在,聊以后,捕捉一些新鲜。
透过朋友的只言片语,拾起岁月中渐行渐远的那个自己。再次的相遇,现出了雪花飞舞的美丽。恍然大悟,生活原来非常简单:一些号码,一些城市,一些人,一些故事,一些圈子,一些名字。经时间之手,相互交错,彼此牵连,编织成一首耐人寻味,或者俗不可耐的诗。轰轰烈烈也好,平平淡淡也罢,都敌不过岁月无情的流逝,容颜渐老,得到时间相同的冰冷的注释:不过如此。
十字路口,红绿灯在频繁更替,像长跑之后停下来的人,俯下腰身,气喘吁吁。凌乱的足迹,写满了一地。行色匆匆的脸上,找不到文章的主题,生活就这样潦草着,带着些拼凑的印记,得过且过地延续下去。谁都没有刻意的扭曲,有的只是xxx自然的是非曲直。然后低了头,弯了腰,缄了口,在冬眠的状态中,走过春季,熬出夏季,送走秋季,又迎来冬季。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xxx。
总觉得繁华的背后,虎视眈眈着一片荒丘。生命的河流,流淌到尽头,在干涸中一剑封喉。凄冷的月光,把觅食的乌鸦送走。留得浅埋的白骨,聆听夜风的嘶吼。黄沙游走,覆盖了生活这部聊斋里的坟头。人能做些什么,可以不在时空里腐朽?落红之后,枯枝上的芳香残留,提醒着人们,抓紧时间的`衣袖,有所作为,不要在脆弱的身躯上,再添伤口。
总觉得人群之中,匆忙着另一个自己。有的年少,像自己的过去;有的年老,大概就是将来。时间流过去,这一秒被下一秒替代,自己也在不停地被代替。还好有恒定的眷念,撑起心中的一片天地,可以让飘浮的灵魂踏实地栖息。无论外围的风雨怎样侵袭,吹不灭内心深处烛火般的希冀,也消散不了不强不弱,却持续存在的动力。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xxx,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是海子的诗。一直在想,他为何不从今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许是他过于悲观了,终究卧轨而死。人总要乐观才好,也许下一秒,在街的转角,就会遇见未来成功的自己;也许在和亲人朋友不经意的聊天中,便骤然和过去的自己相遇,发现一个坚强果敢,斗志昂扬的自己。相信时间会让每个人,在旭日之晨,或阳光午后,与最完美的自己,诗意地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