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求职者谨防落入 陷阱(精选4篇)
【简介】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应届求职者谨防落入 陷阱(共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在此,感谢网友“asd998998”投稿本文!
篇1:应届求职者谨防落入 陷阱应届求职者谨防落入 陷阱
众所周知,国家一直对 采取高压严打的态势,近些年来相关方面的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我们广大公众特别是正准备步入社会的应届生仍要提高警惕,意识到 的危害,学会甄别 设置的求职陷阱。日前,荔浦县工商局针对大中专院校应届求职者发出提醒:增强防范 意识,谨防落入 求职陷阱。
荔浦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七月正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求职高峰期,近年来许多不法 分子利用毕业生社会经验不足,求职心切,对更高薪酬的向往等特点“精心”设局,把一部分毕业生引入“歧途”。
针对应届毕业生的特殊情况,荔浦县工商局对求职时如何防范 提出几点建议:
一、认真了解 本质,做到心中有数。 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他利益。
二、毕业生求职必须通过正规的.招聘渠道参加应聘,
总体上来说,国家人力资源部门和各高校组织的招聘会比一般非官方,非正式的招聘会在企业资格审查、选用方面严格得多。因此,被 组织想以伪装的形式进入这些正规招聘渠道进行招聘,难度很大,这样也就间接保护了毕业生的求职安全。
三、提高警惕,对网上求职、中介机构等其他途径获取的招聘信息要注意甄别。由于网上或者中介招聘范围广泛,鱼龙混杂,这给 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温床。毕业生一定不要相信高额返利、高额回报等不切实际的承诺。特别是对方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等费用的,不要轻易交钱,以免上当受骗。切勿将学生证、身份证、手机、现金等交给他人保管。
四、必要时要及时和工商执法部门取得联系。在求职时,遇到心仪的岗位却又担心是 时,可以和工商部门核实该招聘单位是否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有无不良信用记录等相关情况。倘若不小心陷入 陷阱,要尽快与外界取得联系设法脱身,并及时向当地公安、工商机关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篇2:求职者谨防“私招”陷阱求职者谨防“私招”陷阱
春节后,本地人才市场进入供需两旺的高峰期,求职者与招聘单位的数量都非常大。但记者在两场大型招聘会上,却发现一些形迹可疑的“晃晃”在现场出没。
在洪山体育馆北馆入口处,一名身穿制服、貌似公司职员的中年女士正对围着她的几名大学生“布道”:“我们公司规模大,工作机制灵活,非常适合大学生。”再看她的资料袋里,已经放了不下20份简历。记者上前问她在几号展台招聘,她则解释:“太匆忙,没来得及摆展位。”同样,在科技会展中心,也不时有人在入口处对经过的求职者低声吆喝:“是不是找工作啊?”
据了解,这些在招聘会进行“私招”的人员,除少部分确是正规单位未办手续外,很多都是非法中介的工作人员,他们因无法通过招聘会举办方的招聘审查,只得派人到现场“私招”,专挑毫无社会经验的'大学生“下手”。
人才市场有关人士提醒:在招聘会设有展台的单位,都通过了主管部门对其营业及招聘资质的审查,即使出现问题,也可对其进行追查;但在招聘会上私下招聘的个人和单位,则不能保证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其中陷阱很多,希望求职者不要轻信,以防被骗。
篇3:求职者落入面试陷阱被骗走手机李先生近日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他求职过程中被骗的遭遇。李先生在最近的一次“面试”中,不仅没应聘成想干的职位,反而手机被骗走了。
不久前,李先生到虎坊桥一家中介机构求职,看中了物美公司的库管职位,于是递交了简历,填写了职位申请资料。次日,李先生接到电话,电话里自称是物美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的一位姓苏的男子,约他去面试,但公司正准备开会,要他在附近一家医院门口先等一下。李先生到了之后,用手机与苏经理联络,苏经理说还在开会,让他再等一会。一个小时后,苏经理打来电话,带有歉意地对李先生说:“我还没散会,先让主管接待您一下。”不久,一位自称是人力资源部主管的人来接李先生,并告诉他公司同事中午要在附近一家饭店吃饭,他要先去订位,让李先生一起去,顺便聊聊李先生的情况。
在饭店里,这位主管刚订好桌,李先生的手机响了,苏经理问他们在哪家饭店,并让主管接一下电话。主管拿起电话与苏经理说饭店位置,并表示到门口迎接一下,边说就边走出饭店,走之前还顺手把自己的手包放在了座位上,并示意请李先生帮忙看一下。谁知这一出去,主管就再也没有回来,之后也没有什么苏经理过来。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真的以为那个人只是借他手机用一下,他还把包放在座位上,可是左等右等都不回来,他才觉得有可能上当了,他立刻打开“主管”留下的皮包,里面除了一堆废纸,什么都没有。
李先生非常生气,他随后联络应聘的那家公司,得到的答复则是:从来没有通知他去面试,公司里也没有什么“苏经理”。原来,这是一个有预谋的骗局,冒充招聘公司的工作人员,骗取应聘者的财物。李先生说,这些人可能是那天在现场偷看到了他填写的资料,知道他要应聘的公司和职位,并记下了他的手机号,然后行骗。
本报特此提醒求职者,在去公司面试前,一定要先确认公司的位置以及电话,不要轻信某个人的话或陌生的电话号码,必要时可以再给公司人力资源部打电话核实一下。在面试期间看管好自己的财物,特别是在春节前夕,更要提高警惕,避免给骗子可乘之机。
篇4:求职者要谨防6种劳动合同中的陷阱求职者要谨防6种劳动合同中的陷阱
现在关于劳动合同的诈骗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到外面找工作要多几个心眼,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以免自己上当受骗,
1、“单方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2、“押金合同”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3、“幕后合同”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
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4、“性命合同”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
5、“包身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人保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6、“备份合同”为了逃避人保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其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打官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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